我校学生科普社团助力长宁区中老年居民揭秘“保健食品”真相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3-07-26浏览次数:132


老龄化是上海这座大都市的鲜明标志。继“反食品浪费法”普法教育后,7月25日,我校“安全新食代”科普宣讲队大学生志愿者们在生命科学学院食品安全与检测专业负责人金敏凤老师的带领下,先后在长宁区程家桥街道和天山路街道对社区中老年居民开展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科普志愿活动,让居民们了解什么是真正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具有哪些科学功能,如何区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如何鉴别保健食品的真伪,进一步提高中老年人对保健食品的科学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他们合理选择、科学食用保健食品,避免中老年社区居民因知识盲区而陷入保健食品“套路”、非法“会销”和“消费陷阱”中去,帮助他们树立科学健康的保健食品消费理念。 

近年来,我国政府愈发重视食品安全科普工作,已经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0~2020)》《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等,把科普工作上升到国家层面。上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食品安全与检测专业是上海市教委建设的应用型本科专业,2019年成立“安全新食代”食品安全科普队,针对国内食品安全教育体系尚有欠缺的现状,结合师范大学的教育特色与食品安全与检测的专业特色,进一步开发社区居民食品安全科普教育课程。 

此次与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上海师范大学“安全新食代”科普宣讲队助力长宁区多个街道开展社区科普,推进“反食品浪费法”普法教育,向保健食品经营者宣传普及《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范》(DB31/T1259-2020),让保健食品经营更加规范、更加诚信,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联盟。 

通过“科学认识保健食品”的科普讲座,社区居民们明白了只有包装上有“蓝帽子”和“国食健字”批号的产品才是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的保健食品;而两大类保健食品分别有16种和24种保健功能,并不存在“治病”“抗癌”等虚假宣传的功能。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的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消费要科学适量,购买更要到正规商店或渠道,不参与非法“会销”。真正的保健食品,必须接受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或帮助普通人群强化营养,或帮助特殊人群提升某种生理功能,对补充每日膳食营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供稿、摄影: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