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 | 赵伟成 周中之:从毛泽东到习近平都十分重视这个经验,如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好?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3-11-07浏览次数:10

11月6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枫桥经验”发源于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强调“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60年来,“枫桥经验”在全国推广与实践中历久弥新,其内涵也被各地干部民众不断发展与丰富,形成了“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加智治,有事当地了”的新时代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需要指出的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并非简单地照搬与模仿,而是将理性化、抽象化的价值导向、基本原则与实践方式传输至全国各地,根据具体情况与具体问题实现应用转化。具体而言,应当坚持“政治”“自治”“德治”“法治”“智治”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体系。

一、以“政治”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统领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居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的首要位置,是“枫桥经验”一以贯之的政治品格。基层治理工作纷繁复杂、情况多变,亟须有能力的“组织者”、有担当的“领头雁”、有名望的“主心骨”予以统领与协调。因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应当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建统领,健全党领导基层治理的机制体制,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提高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第一,要坚持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落实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方面,要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实现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社区网格等全覆盖。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要以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视角来对基层治理进行谋篇布局,统筹协调多元主体,将相关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和谐有序的治理合力。

第二,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应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最新方针政策和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党员应当成为基层治理的“一面旗帜”,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要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在基层治理中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理论宣传与组织学习,推动基层治理改革创新。

二、以“自治”为基础,积极引导群众自觉主动地参与社会治理

“发动和依靠群众”是充分彰显“枫桥经验”基本特征与核心内容的关键话语,强调动员基层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来化解矛盾。毛泽东同志曾在“枫桥经验”批示后和公安部领导的一次谈话中,再次强调:“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以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应当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实现基层自治。

一方面,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细落实,不仅要重视民主协商的形式改进与创新,而且要真正做到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力、解民忧。尤其是在涉及民众相关利益的事项时,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让民众畅所欲言,并根据具体情况与要求予以充分吸收,增强民众参与的收获感与价值感。同时,要强化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保障,加快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会组织章程等制定与完善。

另一方面,要完善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激励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的群众根基。在基层自治中,要突出人民群众的公共性价值,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促进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例如,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的“巷心·客堂间”成为设在居民家中的“议事堂”,不仅针对邻里纠纷、违章搭建、群租乱象进行商议解决,还开设诸如“书棋驿站”等人文活动,形成了“村居民自治”的新模式。

三、以“德治”为先导,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文明新风尚

“德治”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中最具代表性的智慧精华,主要表现为“以文化人,德润民心”,即通过道德教化民众,使其养成崇德守礼、慎独自律的价值理念与行为习惯。“枫桥经验”实现了对我国传统“德治”思想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崇尚说理斗争,以德服人,在“治身”的同时强调“治心”。“枫桥经验”发展至今始终强调“德治为先”,充分发挥乡贤文化、家风家训、文明礼俗的道德教化作用,在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中潜移默化地提高了人们的道德素养。

第一,以文养德,弘扬先进道德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应当以道德力量引领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并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以德育人、以文化人。其中,要注重家庭家风家教的育德功能,以“小家”促“大家”,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第二,以评立德,健全道德评议机制。通过评议身边的道德模范、嘉言善行和失德现象,评选“身边好人好事”“最美家庭”等,辨是非、明荣辱,弘扬正能量,树立好榜样,营造新风尚,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第三,以法促德,加强道德规范建设。一方面,要加强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用法治的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道德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四、以“法治”为保障,通过防治结合实现因地制宜的良法善治

“枫桥经验”在尊重和保障人权、基层民主、依法治理与刑事司法政策等方面具有突出的法治色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应当通过“治”与“防”相结合,实现良法善治与法治保障。

第一,运用“软法”治理的手段,实现因地制宜的行为约束与矛盾化解。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虽然不能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但其在实践中具有行为引导、纠纷化解、教化等效用,被法学家们称之为“软法”。在枫桥镇的历史上,《大侣公社农村建房用地的“乡规民约”》《陈家村村规民约》等对解决基层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软法”的立、改、废也应当实现制度化与规范化,使其真正成为群众心服口服、乐意奉行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

第二,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制度,健全“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华民族倡导“以和为贵”,逐渐形成了“非讼”“息讼”的传统。民间调解是“枫桥经验”的典型做法,旨在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夯实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如今,人民调解制度已经成为国家正式制度和法定程序。全国目前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约69.3万个,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今年上半年已完成调解矛盾纠纷877万件。优化与改进人民调解制度,应加强组织、人才、经费和社会等方面的多元保障,完善诉调衔接与转换工作。

此外,要发挥法律的预防效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基层民众法治素养,使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五、以“智治”为支撑,合理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枫桥经验”的治理模式也从依靠人力为主逐步转变为数字化的“智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应当培育践行数字化思维与认知,用活用好互联网数字技术,实现人力与科技的有机统一,推动社会治理纵深发展。

一方面,要运用数字技术实现科学决策、高效运行和智能监督。以风险防控为例,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相关工作由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转型,拓宽群众诉求表达与基层监督的有效渠道,及时感知民意与社会态势,优化舆情研判、预警与应对,构建公共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另一方面,要运用数字技术实现便民、惠民和利民。人民群众“事难办”“跑断腿”的现象不仅难以将矛盾就地解决,甚至还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因此,要加强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发展,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平台建设,做到“线上”与“线下”无缝对接,以“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加快矛盾解决的效率,实现“掌上可办事”“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一件事全流程办理”。需要指出的是,相关数字平台与载体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要根据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在互动频率、互动内容和互动方式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力求“简单、方便、好用”。

(作者分别为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链接地址:https://www.shobserver.com/staticsg/res/html/web/newsDetail.html?id=67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