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截漏洞 加强防范——我校修订防“非典”工作十六项要求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3-04-28浏览次数:2856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防范“非典”的工作,学校根据连日来的实际情况,对原订的“十六”项要求作了修订,新的“十六”项要求如下:

    1.建立“预防‘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和“三级预防责任制”(校、学院、班级),形成分级责任体系。校级领导小组由俞立中同志任组长,刘志钢、陆耕丰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范“非典”疫情的领导工作。各学院、直属单位、附属单位,成立二级“预防‘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副组长,下设一个得力、高效的工作班子,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本要求,负责本单位的预防“非典”工作。各科室、班组负责人为第三级防疫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班组的预防“非典”工作。教学班的责任人是辅导员,负责所管班级的防疫工作。全校责任体系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没有任何遗漏。即日起,各部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各级责任人,必须确保在岗,负起责任。未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不得离开本市。责任人因故缺岗的,必须立即补充,责任期间不能有“空档”。

    2.依照校医院、校报印发和自行收集的防疫宣传材料,各学院、各单位全面进行预防“非典”的健康教育。要根据不断发展的新情况,不断得到的新信息和政府、学校的新要求,及时进行新的宣传教育,确保人人知晓,学会防范。

    3.由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组成专业(医院、保卫处)和非专业(辅导员、班主任)两套“全覆盖”监测系统和信息系统,第一时间发现和掌握防疫信息。建立教学班“晨检”制度,由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每天上午检查本班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可疑对象,立即报告辅导员,并协助辅导员按照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各学院每天11:00~11:30向学工部(62468、53509)、研究生部(63073)、继续教育学院(62126)报告本学院学生健康情况,负责收集全校学生情况,每天13:30前向校领导小组(62881)报告。

    4.结合春季卫生检查,各学院、各单位组织全校性的以宿舍、食堂为重点的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并进行反复检查、整改。各集体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必须承担起每天开门、开窗的工作,确保空气流通。

    5.各校区医疗机构是该校区疾病检测点,严密检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负责培训全体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提出防疫工作建议。负责按照校领导小组的要求,向全校提供防疫资料和药品、器材,管理医学观察隔离室。每天13:30~14:00,向领导小组报告门诊情况。

    6.学工部负责在每幢学生宿舍值班室设置体温检测点,提供体温检测服务,负责督促体温过高人员立即去医院检查,并向校区医疗机构(62369、52720)报告。各学院负责在每个教学班指定1~2名体温检测员,为同学提供体温检测服务。一旦发现体温过高人员,要督促其立即去医院检查,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

    7.果断取消外地出差和“五一”长假旅游等外出活动,无法取消的,须经校领导小组批准。取消、推迟大规模人群聚集的活动(包括大型招生咨询活动),或改用其他分散方式进行。必须群聚进行的,要制订防疫预案(一旦发现病情,怎样处置,怎样维护稳定等),报经校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批准。

    8.各学院、各单位要严密监视外地回沪(含回国)人员的健康状况。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a)从疫情地区归来人员,立即到医院检查。除有“非典”嫌疑的转送指定医院外,均到隔离观察室,由校医院进行预防性医学观察;
    b)由疫情地区返沪,家在本市的,经医院检查后,回家休息,自行观察10-14天;
    c)由疫情地区返沪,家在外地的,经医院检查后,回宿舍休息,自行观察10-14天。
    d)所在单位要要督促外地回沪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并令其在家(宿舍)休息两周(视作出勤),不要上班、上课,不要外出。同时,要按学校规定进行登记,落实跟踪人员,每天报告情况。
    e)教职员工凡有家庭成员从疫情地区回家的,要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视情认真处理。
    f)观察对象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给予批评、本单位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g)医学观察的时间计算,从被观察人到沪日或停止可能被传染行为时算起。

    9.严密把住“三道门”(校门、宿舍楼门、寝室门),阻断病毒的输入。
    a)所有部门、单位(如基建、后勤、校产等)的外来人员管理,实行“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
    b)校办、保卫处、接待中心以及各个单位都要严密控制、尽量制止校外人员来校。
    c)保卫处负责检查各接待单位、学生和教工宿舍和施工单位的外来人员情况。在校内发现来自疫情地区的人员,立即责成有关单位执行学校的规定。
    d)劝阻学生、教职工不要互串宿舍楼或寝室,保证宿舍楼和寝室的相对封闭。严禁外来人员留宿,一旦发现,按校纪从严处理。

    10.由总务校产处负责组成专兼职队伍和群众队伍,对全校的宿舍、教室、图书馆、影剧院、会场等人群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重点消毒交通班车、厕所、浴室。宿舍、教室、阅览室每天一次;会场、影剧院每次使用后消毒一次;交通班车每个往返消毒一次。上述场所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消毒工作,没有消毒能力的,负责通知校保洁队(62553)安排消毒。(消毒工作指挥部设在总务校产处。62519)

    11.校医院组成紧急处置小组,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各校区设立“发热门诊”,对可疑症状的就医者进行单独询诊,严格控制其活动范围,并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凡须送校外医院检查、医治的,应叫120救护车运送。同时,责成所在单位配合,追查可疑对象活动过的地域范围和接触过的人群,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

     12.夜大学、成人教育及各种培训班学生的防疫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高师培训中心等主管单位督促各办学单位按照学校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13.由国际交流处负责,制定符合涉外特点的预防措施,督促所有涉外单位,严格设防,确保稳定。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发放口罩、消毒用品;凡有高热、干咳、头晕症状之一的人员,要确保及时就医,劝阻休息;确实不能离开岗位的,要戴好口罩。

    14.各部门、各单位发现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不得迟报、误报、隐瞒。宣传、统计口径由校领导小组管理,增强透明度,内外一致,及时、科学、准确。不准擅自对外发布消息,避免误报,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15.各大校区都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工作、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医疗卫生系统要加强值班,明确值班任务,熟知应急预案。各级学生工作干部要保持全天候通讯联系,确保随时投入应急行动。

    16.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防疫工作和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检查、督促各级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严防死守”。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领导全体人员,沉着应对,果断行事,稳定局面,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