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全生命周期成长助力工程举办首期“星火沙龙”活动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4-03-18浏览次数:11


为更好地助力广大教师打破学科壁垒,开展交叉研究,融合学科优势,探索协同创新方向,本学期伊始,人事处搭建了由教师自主提出研究需求、面向全校招募学术伙伴的平台,旨在通过一个个学术星火,形成前沿研究的燎原之势。

首期“星火沙龙”于3月13日下午在西部学术书吧举行。本次活动由哲学与法政学院韩思阳教授发起,以“教育法的基本范畴和核心问题”为主题,吸引了校内外十余名优秀青年学者参与探讨交流。

马英娟教授指出,教育法目前的研究和实践蓬勃发展,但突出问题是体系性不强,无论是教育法学学科的独立还是教育法典的制定,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亟需拟定基本范畴和核心问题。华东师范大学教育法学专家姚荣副教授指出,教育法的发展有三大动力,即立法驱动、司法驱动、公法基本原则驱动,教育法不能仅定位为部门行政法、领域法,而应该是包含宪法在内、横跨公私法的特殊法。教育学院魏峰教授从教育的角度出发,他认为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应是受教育权与学术自由的关系问题,教育法典应通过单行法的累积逐步达成。教育学院孔令帅教授表示教育法体系不应抽象建构,而应从教育实践出发,更多关注双减政策这样的现实问题与生态文明教育这样的新问题。哲法学院骆意中博士认为,从国外经验看,交叉法现象很常见,法理学就是一种交叉法,教育法应更多关注教育公平等问题。王奇才副教授指出了教育法典编纂的前提是解决教育法治中的若干核心问题,比如教育定位是公益性还是经营性、学历教育与终身教育的关系、教育机构与家庭社会的关系等。李泠烨副教授认为法律学科的划分是动态过程,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问题还包括国家的生存照顾义务、执业自由、社会融合乃至塑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吴玄副研究员认为数据法学科的独立性问题与教育法学科独立性问题有相通之处,立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教育立法的理念应进一步提升。王宏副教授表明教育法典制定的前提条件即教育法的体系化目前还不具备,需要更认真区分法律与政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校规的关系。刘振宇副教授提出教育法体系化需要区分学科、研究、实践三个层面,实践层面的教育法问题主要是行政法问题,应以教育法典作为行政法典的基础。

最后,韩思阳教授表示,此次沙龙精彩纷呈,不同学科观点的碰撞拓展了学术深度和广度,大家也达成了基本共识,即教育法作为独立学科存在的必要性、教育法体系化的必要性,未来对于教育法体系化的具体路径还需进一步研究。

 “星火沙龙”是“教师全生命周期成长助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支持和帮助。教师们可以通过微信上海师大智慧校园平台,在教师全生命周期成长助力工程板块的话题招募入口进行后台留言,人事处将及时跟进并尽力反馈,为教师们的专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供稿、摄影: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