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 | 耿步健: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整体性逻辑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1-05-30浏览次数:492

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要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自律的行动,需要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生命共同体理念,充分认识和正确领会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整体性逻辑,即其逻辑起点是人的生存与发展、逻辑要义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逻辑指向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与发展、逻辑归属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同时,通过对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整体性逻辑分析,澄清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与西方自然(生态)共同体理念的本质区别,认识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中“两山论”与“安全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及其相互关系,把握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在联系,领悟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所具有的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词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两山论”;人类命运共同体;社会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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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步健,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上海师范大学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教学与相关理论研究。



“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要想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社会每个人的自觉自律的行为,须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高度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根据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来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生命共同体”的完整表述是“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习近平之所以提出这一理念,源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瓶颈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思考。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自然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但“生态环保任重道远”,需要通过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生命共同体理念,唤醒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从而“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切实解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依然存在的诸多“硬骨头”和“顽瘴痼疾”,努力构建“水绿融合、生物多样、生态惠民的生态空间”。而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需要深刻理解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整体性逻辑,全面领会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独特而严密的逻辑体系,以及这一体系本身所彰显的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深刻而长远的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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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逻辑起点:

人的生存与发展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体系的关键支撑,是凝聚各方力量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论指引,是中国人民为人类走向生态文明和走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智慧贡献。习近平提出和反复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就是因为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的生存、发展与幸福的根基。也正是为了凸显人的生存、发展与幸福的自然生态环境这一根基,增强人们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自觉,习近平基于对西方自然(生态)共同体理念的反思,并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提出了以人的生存与发展为逻辑起点的生命共同体理念。

1.1 对西方自然(生态)共同体理念的反思

“共同体”曾是西方伦理学视野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西方社会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伦理学只关注“人”以及“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并不关注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大自然或自然生态环境。直到17—18世纪随着与社会共同体相对应的“广延共同体”概念的出现,人们开始意识到人和自然环境属于同一个共同体,必须正视人与环境的伦理关系,“生物共同体”的概念由此开始孕育。到了20世纪70年代,在经历了40—60年代一场大规模的以深层生态学研究为特点的应对生态危机的新环境主义运动之后,许多哲学家也开始关注和思考人与整个外部世界的伦理关系,并逐渐形成了在自然(生态)共同体中人类和其他一切生命存在体都是平等且互为依存的生态整体主义这一思想认识。

在美国新环境保护“先知”利奥波德看来,大自然就是一个带有“封闭的链条”特点的有机生态循环系统,并以这一系统为核心形成自然(生态)共同体。他认为,人作为有机生态循环系统的某一节点,应该保持自然(生态)共同体内部的生态循环系统的平衡,但糟糕的是,人的被资本逻辑操控而不受抑制的欲望和需要越来越得不到来自遭受破坏的自然的满足。他指出,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通过土地伦理的构建扭转人类在自然(生态)共同体(即“土地-群体”)中的征服者角色,把人看作是自然(生态)共同体中的普通一员,审思人类和自然(土地)之间的相互作用,并通过“自然资源保护教育”唤醒人们的“生态良知”。但是,从整体上说,包括利奥波德大地伦理在内的西方生态整体主义或生态环境伦理学说所构建的自然(生态)共同体的逻辑起点是所谓的“生态整体”而不是人的生存和发展,有抹杀人的价值主体性的倾向,导致其存在严重的伦理悖论,特别是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或措施无一例外地受制于资本逻辑,因而也就不可能真正改变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的态势,只能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不归路。

习近平指出:“在人类发展史上特别是工业化进程中,曾发生过大量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事件,酿成惨痛教训。”从当代西方生态主义来看,“深绿”和“浅绿”生态思潮都拘泥于抽象的生态价值观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和解决途径,忽略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与能量交换关系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在借鉴吸收西方自然(生态)共同体理念要求人们重视和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这一观念的同时,也指出西方包括上述自然(生态)共同体理念在内的生态整体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因消解人的价值主体所带来的生态治理困境,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金钱无法替代的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自然根基,我们绝不能走西方工业化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基础上,继承、发扬和实践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从而构建了以人为价值主体、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核心内涵的生命共同体理念,并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和内容。

1.2 对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的继承发展

马克思与恩格斯尽管没有系统提出生态文明思想,但从他们的自然观中可以总结出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从而为习近平在新的历史时期形成“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提供了思想养料,彰显出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逻辑起点的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精神品质。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不仅是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只重经济发展不重生态安全的批判与超越,而且也是对既重经济发展也注重生态保护的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的继承与发展,达到以“环境美、产业兴、百姓富”为价值追求的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全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不同于西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思想。在马克思与恩格斯看来,自然和历史是辩证统一的,人尽管是价值主体,但依然要尊重和维护作为价值客体的大自然,强调经济的发展应建立在自然生态环境可承受的安全范围内;而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将历史和自然相分离,把人自身作为自然界的主宰力量,视自然界为人自身实现生存和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工具,因而容易导致只重经济发展不重生态环境安全的现象。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的资本逻辑作用下,更容易为了实现更多的剩余价值和所谓的经济发展而对自然进行野蛮的掠夺挥霍,并放任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污染,导致出现越来越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

正是基于资本主义制度所导致的人与自然关系矛盾的深刻剖析,马克思恩格斯形成了以注重人的生存和发展为核心内容的自然观。在马克思看来,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靠自然界生活”,自然界给劳动和人自身提供生活资料,没有自然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必须“靠消耗最小的力量”进行物质变换,保证经济发展不损害自然生态环境。恩格斯也认为,既要看到“自然界作用于人”,也要看到“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因此人们要处理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千万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要看到“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由此,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为人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提供了认识论与方法论指导,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3 遵循生态文明的“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重视人的生存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内在要求。而要真正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必须真正解决好“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解决好这“两大矛盾”,一方面需要正视创新与发展技术所带来的人与自然相关的伦理问题,另一方面需要努力消除资本主义的资本逻辑对人和自然所造成的双重伤害。

西方环境伦理学视野中的自然(生态)共同体,其逻辑起点是所谓的“生态整体”,关注的是“土壤、水、植物、动物”等在内的土地“在自然状态下继续存在的权利”,而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西方自然(生态)共同体理念没有认识到人在生命共同体中的价值主体地位和主观能动作用,没有认识到作为“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的社会本身就是生命共同体,没有认识到资本主义的资本逻辑对于生命共同体消解和破坏作用,因而在现实中作为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生态治理理念不可能真正发挥出生产力的作用。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最具本质意义的创新特质是:实现了对被作为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西方环境伦理学核心内容的自然(生态)共同体理念的批判与超越,明确将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逻辑起点。这一点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本质要求,也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界的价值主体论,离开“人”这一价值主体谈生命共同体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是没有意义的。当代生态危机本质上是人自身的实践活动所造成的一种困境,因而解决生态危机需要从关怀人的生命与全面发展的高度出发,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理念、技术和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破旧立新、发展进步,不断解决制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的瓶颈和短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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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逻辑要义:

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真正人的生活是人实现了对自我本质回归的生活和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但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真正人的生活和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因而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也就成为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生产力既包括社会生产力也包括自然生产力,其中最根本的决定因素还是人,因为只有人才能驾驭好这两种生产力。在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受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以及时代诸多因素的影响,人们在生产力方面注重社会生产力而相对忽视自然生产力,甚至把生产力视为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从而造成了生态环境危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生产力理论与生态文明思想的基础上,突破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生产力盲区,并通过“两山论”的构建,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从而显现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进理念。

2.1 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统一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内在地包含了从自在自然意义上的生命共同体到人化自然意义上的生命共同体的逻辑演化。这种逻辑演化的背后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生态性以及自然界的人的本质的社会发展性,前者更多的是从自然生产力的角度强调绿水青山的自然保护优先,后者更多的是从社会生产力的角度强调金山银山的物质变换适度。习近平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敏锐把握到了处于生命共同体内的自然生态力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基本矛盾,以及解决这一基本矛盾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清晰地剖析了“两山”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以及促进“两山”良性循环的科学路径。

就“两山”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而言,习近平最为完整的表述是:“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这告诉我们,人作为生命共同体的价值主体,既要寻求为着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也要竭力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生态环境。如果我们寻求的发展威胁到自然生态环境,甚至导致发展的不可持续,那么就必须改变这种发展方式,保持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并使之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的自然财富、生态财富、社会财富和经济财富。

用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来理解“两山论”可以发现:“两山论”并不是不要发展,而是怎样发展;并不是只讲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而是要寻求既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又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路径,使“两山”得以良性循环起来。那么,促进“两山”良性循环的科学路径到底是什么呢?这就是要自觉践行引领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只有坚持新发展理念,才能在“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从而真正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2.2 坚持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的有机统一

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安全是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正因为如此,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并久久为功地努力做好发展和安全这两件大事。由于“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因而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也就成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内在要求。基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来理解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也就是要正确处理好“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全的有机统一,确保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

“绿水青山”强调的是自然生态安全与发展,“金山银山”强调的是经济社会安全与发展,因而“两山论”彰显了安全发展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那么,如何更好地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贯彻好“两山论”,促进安全发展和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良性循环呢?习近平有关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能够给我们这方面以深刻启示。第一,要有生态安全意识,在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时,必须牢牢守住经济社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安全为代价这根红线,必须采取最严厉措施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第二,要有生物安全边界意识,在处理人类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时,确保人类活动不要“触及自然生态的边界和底线”,要努力“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第三,要有生态安全发展危机意识,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时,要“善于预见和预判各种风险挑战,做好应对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的预案,不断增强发展的安全性”。

从上面的阐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习近平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与建立在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基础上的“两山论”彼此呼应、互为前提、相得益彰,目的都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在实践中,实现“安全发展”和“两山论”的有机统一,还需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和“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

2.3 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民生福祉导向

习近平“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基于“人的命脉”的自然逻辑关联,即从维护人的生存和发展高度来认识“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躯体”。他特别强调“要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看问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从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来看,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有“自然内部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之分,前者是后者的生态基础,前者强调自然的生态系统制衡性,后者强调自然的物质变换平衡性。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逻辑要义都是为了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以更好地服务民生建设。正如习近平所说,“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

在习近平看来,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事关老百姓的幸福感,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努力构建“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将生命共同体与生态民生有机结合,并从生态民生视角阐述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重要特点,目的就是要唤醒人们对美丽自然环境的生态保护意识和对美好社会环境的生命关爱意识,解决一放松生态治理就可能呈高发态势的各类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问题,让老百姓既能“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又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

可以说,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命情结和人文关怀。面对二战结束以来最严重的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坚持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与“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有机结合起来,呼吁世界各国建立人类健康命运共同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彰显了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逻辑要义是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良性循环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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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逻辑指向: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与发展

人类所处的世界本身就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既涉及外在于人的自然诸要素关系,也涉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包括人与社会、国与国的关系),命运共同体或人类命运共同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从命运相连、命运与共的角度对生命共同体所作出的一种诠释。结合习近平治国理政的实践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可以看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就是在这两大实践中不断孕育并形成的,能够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思想基础,并从生命的本体彰显人类命运共同体“和谐共生”的价值基础,从生命的意义彰显人类命运共同体“命运与共”的价值特质,从生命的维护彰显人类命运共同体“天下大同”的价值追求,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一步构建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世界意义。

3.1 彰显人类命运共同体“和谐共生”的价值基础

习近平指出,在全球化时代,“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能源资源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同时“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类未来”。从当前国际形势来看,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双赢,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必须具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形成全球生态治理的团结合力。国际社会出现矛盾与冲突,需要依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通过民主协商的方法来解决,而不是运用西方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所歪曲并宣扬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法则来解决,也不能通过生态殖民使国际关系屈从于生态帝国主义的方法来解决,从而避免给国际社会带来诸多灾难性影响。

习近平在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后又提出生命共同体理念,旨在从全人类的生命关怀这一至上价值,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于该共同体内部诸要素之间和谐共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生态环境赤字所带来的生态环境危机,更是需要人类从生命共同体的奠基意义去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国际治理中国方案所体现出的人际公平正义和人与自然共生正义,以及在推进我国生态文明进程中推进人类文明的生态转向的重要意义。全球生态环境赤字和全球公共卫生治理赤字从反面证明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的同时,也进一步验证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确保生态安全与生命安全辩证统一的重大价值”。正因如此,习近平强调指出:“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必须“摒弃意识形态偏见,共同走和平共处、互利共赢之路”。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秉持“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理念,努力将和平、和睦、和谐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世界,使“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不仅是一种美好的追求,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动。

3.2 彰显人类命运共同体“命运与共”的价值特质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旨在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但也蕴含人与人、人与社会、国家与国家乃至于全人类的“命运与共”的价值特质。特别是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受控于资本逻辑的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自然生态环境挑战或自然生态环境危机越来越成为“那些先后进入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国家和地区所普遍面临的时代性难题”,使得国际关系中的各种不平等不正义等现象越来越严重,整个世界在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同时也越来越成为风雨同舟、唇亡齿寒、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实际也是发展意义上的生命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基于“命运与共”这一价值特质,从发展的角度探讨作为生命共同体的人类地球家园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但当今世界发展面临的问题颇多,诸如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等带来的越来越严重的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等,充分暴露了当今世界发展和国际治理存在的痛点、难点,成为全人类的共同严峻挑战。“我们一直想借着制度、借着观念或价值的革命,来改变事情,却忘了创造社会的就是你和我。你和我依我们的生活方式,制造了混乱或秩序。”因此,“在这个迅速全球化的世界中,我们都是相互依赖的,因而没有人能够独自掌握自己的命运”。为何“没有人能够独立掌握自己的命运”?就是因为属于生命共同体的地球家园“命运与共、休戚相关”,“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正是因为人与人、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在自然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命运与共”,才使得“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这一中国方案具有了科学性、合理性,并得到联合国及越来越多国家和人民的认同和践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更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命运与共”的价值特质,各个国家必须走出小我,“跳出小圈子和零和博弈思维,树立大家庭和合作共赢理念,摒弃意识形态争论,跨越文明冲突陷阱”,相互尊重、彼此宽容,让世界变得更加和谐、美丽。

3.3 彰显人类命运共同体“天下大同”的价值追求

地球作为人类最大的生命共同体是“人类唯一赖以生存的家园”,整个人类都应当把“珍爱和呵护地球”作为唯一选择,但如果没有“天下大同”的价值追求,珍爱和呵护地球就是一句空话。习近平指出,“天下大同”是指“人们的物质生活充实无忧、道德境界充分升华的大同世界”。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本身也蕴含着人与人的和谐共生、外化于人作为人的无机身体的自然内部诸要素的和谐共生。但真正达成各方面的和谐共生,或者说万物和谐共生,关键取决于人以及由人组成的国家存小异求大同、构建起以“天下大同”为价值追求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没有“天下大同”的理想追求,搞以邻为壑、零和博弈的那一套,推行生态殖民主义,无底线地掠夺和挥霍自然,最终伤害的是整个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引领各国人民走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智慧”[27],充分彰显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天下大同”为价值追求的重要意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要达到的“天下大同”,不是要求各国实行一样的社会制度和文明形态,而是各国都要有共同的“和平相处、交流互鉴、相互促进”之理念,“平等、尊重、包容、合作”之态度,“共建、共治、共赢、共享”之决心,彼此消除隔阂、偏见、仇视,能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团依偎,真正建设起一个和平、安全、繁荣、包容、美丽的大同世界。建设这样的大同世界,需要国际社会坚持“天下一家”的精神理念,“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方面作出努力”,形成“更加包容的全球治理、更加有效的多边机制、更加积极的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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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逻辑归属: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百年来的奋斗目标和伟大追求。但实现什么样的现代化是个非常重大的战略问题,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特别是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成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更需要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坚持新发展理念,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指出: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是我们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需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突出地位,把生态文明理念深刻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从而“形成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这就需要认识到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对于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发展的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对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路径的重要作用。

4.1 超越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新境界

早在担任地方领导时习近平就指出:“人类社会在生产力落后、物质生活贫困的时期,由于对生态系统没有大的破坏,人类社会延续了几千年。而从工业文明开始到现在仅三百多年,人类社会巨大的生产力创造了少数发达国家的西方式现代化,但已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地球生物的延续。”他还指出:“西方工业文明是建立在少数人富裕、多数人贫穷的基础上的;当大多数人都要像少数富裕人那样生活,人类文明就将崩溃。当今世界都在追求的西方式现代化是不能实现的,它是人类的一个陷阱。”正是基于对西方式现代化模式的反思,习近平提出“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方面面。尽管在地方工作时习近平没有使用“生命共同体”这一概念,但已经基于“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指出:“你善待环境,环境是友好的;你污染环境,环境总有一天会翻脸,会毫不留情地报复你。”2012年11月当选党的总书记后习近平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在实践和认识上不断深化的重要成果”。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部署,无疑对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这里可以看出,我国要建设的现代化与西方式现代化是完全不一样的,尽管提倡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一直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正如习近平所说:“过去不能搞全盘苏化,现在也不能搞全盘西化或者其他什么化。”现代化是个不断止于至善、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但也是一个自成体系并相互辩证统一的复杂建设过程,涉及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个领域,因而首先必须坚持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精准思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而使我国的经济建设现代化、政治建设现代化、文化建设现代化、社会建设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有一个最为基本并起保障推动作用的内在动力机制。同时,充分吸收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中国传统生态智慧以及西方生态伦理思想,在建构“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基础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4.2 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发展

习近平在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后进一步思考我国现代化的新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一新论断正是“‘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规律的具体体现和运用”,充分说明了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领意义。而建立在“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理念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样引领着未来人类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西方式现代化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资本逻辑控制,以金钱为目的的思想渗透到社会关系包括家庭关系中,既造成了人的异化和个性的丧失,也造成了自然的异化及由此带来的社会与人的发展的不可持续。习近平提出同时超越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和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旨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生命共同体理念,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冲破资本逻辑的资本主义制度属性,并给资本逻辑套上社会主义制度的缰绳,甚至努力改变资本逻辑的基因,“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让我们的社会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在确保自然生态环境安全的同时,全面提升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当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并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在“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基础上“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其中,“更为安全的发展”就是要高度尊重和关爱生命,因为“任何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的所谓‘发展’,都是不健康、不道德、不和谐的,也都不是真正的发展”。也正因为此,习近平特别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3 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路径

我们全面建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国家,是建立在“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这一理念基础上的新型生态文明国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难题,拓展“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解决人类问题、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因而绝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正是基于由生命共同体决定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习近平提出了“从‘两座山’看生态环境”、“从‘两只鸟’看结构调整”,强调“要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既要GDP,又要绿色GDP”,“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双赢”。这些论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拓展了新的路径。

首先,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逻辑遵循,这是由生命共同体的价值主体属性决定的,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本质要求。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会形成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现代化观,才能克服资本主义的资本逻辑所造成的自然和人的本质等的多重异化,从而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过程中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其次,将新发展理念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指导原则。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核心内涵的新发展理念,是在科学总结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经验和惨痛教训、深入研究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基础上提出的,能够更好地指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促进由人、自然、社会所组成的生命共同体的和谐健康发展。

再次,将系统观念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哲学基础。系统观念作为治国理政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方法”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其内涵是能够善于运用系统的科学、思维与方法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坚持系统观念是由生命共同体本身的系统特性决定的,是由服务于生命共同体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的复杂性决定的。解决生态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和集体行动,在观念、制度、技术、行为等方面形成合力,“把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发展的协调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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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基石和核心范畴,它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逻辑起点,以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为逻辑要义,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与发展为逻辑指向,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逻辑归属,形成了完整严密的逻辑体系。在2021年“世界地球日”即将到来之际,习近平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强调要“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并指出“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国坚定践行多边主义,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这充分彰显了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世界意义,为建设美丽中国、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清洁美丽世界、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出了具有原创性的理论贡献和实践贡献。

就理论贡献而言,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是目前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最高理论境界,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立论基础,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话语权的思想内核,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反思西方人类中心主义及以生态整体主义为主要内容的非人类中心主义、吸收借鉴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然观和生态思想、进一步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和民生价值取向。就实践贡献而言,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让我们懂得了“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明确了“两山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路径,认清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意义和全球生态治理价值,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努力方向,对于增强人们生态文明建设的自省自觉自为意识并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建设、促进美丽中国和人类地球美好家园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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