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实施育人“三制”新模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3-11-21浏览次数:2805


    商学院积极探索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学生的培养模式和加强学风建设的新途径。学院承袭了原法商学院、资产管理学院的在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改进与强化,通过兼职辅导员制、导生制、综合导师制,形成育人“三制”新模式。

    兼职辅导员制和导生制在一、二年级中实行。兼职辅导员和承担导生工作的全部是学生。这些学生来自本学院高年级本科生,经过严格竞聘选拔产生。他们将在学院党团组织领导下、受聘担负学生日常管理和专业引导工作,是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一方面,他们从自身角度出发,引导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确立人生目标;另一方面也要指导低年级的专业学习,分阶段提出指导性建议。学院把担任兼职辅导员和导生工作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的一项内容,充分发挥每一位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让每一位学生感到党员就在他们身边,促使学院上下形成了一个健康的、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

    综合导师制在三、四年级中实行。由学院的优秀教师担任导师。学院对导师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管理方法等都有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导师在帮助学生打下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同时,还要指导学生确定考研的方向,提供建设性意见和进行具体指导。

    “三制”的相继推出和逐步完善受到商学院学生的欢迎。一方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促进了新老学生的交流,提高了学生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另一方面,综合导师制将使导师与学生之间建立起固定的有针对性的教学关系,体现了因才施教的教育理念。(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