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第一轮校内巡察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9-10-16浏览次数:68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切实发挥巡察工作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校党委研究决定,正式启动对二级单位党组织的校内巡察工作。

10月15日,校党委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叶江主持,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组全体成员,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及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校党委书记、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在勇作动员讲话,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定政治站位,明确巡察“为什么”。他强调巡察工作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新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的重大举措。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巡察“是什么”。他强调校内巡察工作要围绕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五大建设加强监督检查;要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市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牢记使命担当,明确巡察“怎么做”。他强调巡察工作是一项全校性的工作,巡察办、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各司其职,巡察组应客观公正地了解和反映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应讲真话报实情,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成果运用。未被巡察的二级党组织应对照巡察要求先行做好自查自纠,对标巡察成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校长朱自强宣读《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第一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被巡察对象、巡察组人员、巡察工作安排。第一批被巡察单位为哲学与法政学院、商学院,副校长张峥嵘、副校长蒋明军分别任第一、第二巡察组组长。哲学与法政学院党委书记贺朝霞代表被巡察单位作表态发言。

为切实落实好这项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确保出色完成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校党委常委会多次讨论巡察工作,先后通过了《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领导小组名单》《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一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按照党委的部署,成立由林在勇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叶江副书记任主任的校巡察办,在本届学校党委任期内,完成对所有二级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为了让本次校内巡察工作开好头、布好局,校巡察办做了大量准备工作。9月30日,组织召开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专题研讨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和开展第一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10月12日,举办第一批巡察组人员培训会,邀请华东师大巡察办负责人分享巡察工作经验,帮助巡察组成员熟悉巡察相关工作规定。会上,张叶江副书记对巡察组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做好巡前各项准备,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推进校内巡察有效结合起来,协调好时间和精力,确保巡察工作质量;二是既要精准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又要总结好的经验为校党委决策提供真实、可靠、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三是要严格遵守巡察纪律,树立巡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供稿、摄影:校巡察办、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