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任命张叶江同志为监察专员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9-10-17浏览次数:554

10月16日,市纪委组织部来我校宣布任命张叶江同志为市纪委监委派驻上海师范大学的监察专员。校党委书记林在勇,校党委副书记裴小倩,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叶江及全校纪委委员出席会议。

市纪委组织部副部长左丽珍同志宣读了沪纪监任【2019】3号文,经市纪委常委会2019年8月28日会议决定,张叶江同志任上海市监察委员会驻上海师范大学监察专员。

市纪委组织部部长陈雪强同志介绍了深化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作为上海五所试点高校之一,市纪委在上海师范大学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直接对接市纪委管理。希望通过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校纪委能够在推进“四责协同”机制落实,落细落实责任传导方面破题,能够把市纪委监委赋予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调查、处置的权力用好,形成好的经验和做法。

张叶江同志作了表态,感谢市纪委监委对校纪委的厚望,校纪委将努力担负起这个光荣的使命,在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做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努力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努力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为学校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林在勇同志对市纪委组织部首先来到学校宣布任命表示感谢,同时也表态,校党委将大力支持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工作,希望张叶江同志能够履行好监察专员的职责,带领学校纪检干部,发挥好监察专员办公室的作用,不辜负市纪委监委对学校的厚望。

  

(供稿:纪委办   摄影: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