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高水平学科青年论坛暨上海高校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在我校举办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9-10-19浏览次数:1482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汇聚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促进彼此之间的学术交流和思想碰撞,提升学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10月19日上午,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师范大学承办的2019年高水平学科青年论坛暨上海高校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在我校徐汇校区西部会议中心2号报告厅顺利开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处长李兴华、我校副校长李晔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和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学校二级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受邀参会的青年学者一同参加了开幕式。论坛开幕式由人事处处长马英娟主持。 

开幕式上,李兴华代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致辞。他表示,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师范大学承办的2019年高水平学科青年论坛暨上海高校国际青年学者论坛今天的论坛,是上海市青年英才揽蓄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自2018年起开始实施,旨在通过招揽和储备青年人才,致力于构建一个引智、引才、选才、育人的生态圈,建立一个一流学科、高峰高原学科相互协助的生态圈,建立一个高校合作培育人才的生态圈,打造国际化、高水平的人才引进和合作交流平台,打造上海人才工作品牌和名片。李兴华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上海师范大学近年来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希望通过青年论坛,吸引更多的海内外人才加盟上海师范大学,助力上海师范大学向高水平大学迈进。

李晔代表上海师大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和帮助学校发展的各位领导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向远道而来的各位青年学者致以最热烈的欢迎。他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办学历史、发展现状以及近年来取得的办学成就。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才观,成为我们做好学校人才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有效破解人才工作难题的指挥棒。进入新时代,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力争为上海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他还重点介绍了学校目前正在实施的四项人才举措:一是扩大引才视野,拓宽引才渠道,面向海内外延揽精英;二是加强教师分类指导与管理,建立教师多维发展、分类评价体系;三是培养和激励并重,强化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四是积极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发展环境,让人才有获得感、认同感和归属感。这些举措不仅为优秀人才干事创业提供了稳定的资源和政策支持,也形成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善待人才的良好氛围。最后,他真诚欢迎青年学者们能加盟上海师范大学,共同携手开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为上海师大加快建设更有精神厚度、更有学术高度、更有人文温度、更有创新力度、更有服务广度的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群策群力、添砖加瓦。 

人文学院教授宋莉华结合自身的发展,从深厚的学科基础、国际化的学术环境、有效的青年成长助推举措三个方面,分享了自己在上海师范大学成长成才的心路历程。宋莉华感谢学校为她个人成长成才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她期待各位青年才俊加盟上海师范大学,共同携手创造新的事业。教育学院青年教师曾艳副教授则结合自己的职业选择与成长历程,深情地讲述了在上海师范大学从事教学研究的点点滴滴。她谈到,正是学校求贤若渴的伯乐精神以及对青年教师培养的匠心精神让她对于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这也更加坚定了她为学校事业发展努力奉献的决心和信心。

会上,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潘永兴向与会人员解读了上海市有关人才政策,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易萍介绍了教育系统人才政策。他们勉励与会的青年学者争做优秀青年,为国家和上海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人事处处长马英娟详细介绍了学校引培并举的人才政策及相关待遇,帮助与会青年学者进一步全方位的了解学校。 

 开幕式结束后,人事处还组织与会学者参观校史馆,近距离接触和了解上海师范大学的校史校情,加深对学校的直观感受和认同感。 

本次论坛为期2天,分为主论坛和分论坛。其中,分论坛由我校人文学院和教育学院承办,这些具有优秀学术背景与学术潜力的海内外青年学者将在分论坛上通过专题报告、学术研讨和人才洽谈等形式,就国内外研究热点展开进一步研讨。 

此次论坛是学校深入推进主题教育、落实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活动之一。论坛于2019年上半年启动,经过前期宣传,点对点招募和手把手联系,共有美国、俄罗斯、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瑞典、中国香港、中国大陆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多名优秀青年学者报名参会。经审核选拔出50余位青年学者应邀参会。论坛的筹备过程中得到了市教委、市人社局等相关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


(供稿、摄影:人事处、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