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与咨询心理实验室 | 张永超:安宁疗护中生命尊严维护的四个维度(下)

发布者: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0-03-11浏览次数:510


   上期回顾



《安宁疗护中生命尊严维护的四个维度(上)》主要介绍了关于安宁疗护对象“生命尊严”达成所需要考虑的四个方面中的前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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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哀伤 | 安宁疗护中生命尊严维护的四个维度(上)

本文将继续上期的内容,对最后一个方面进行分析,同时对这四个方面做一个总结。


04


分享层面:心灵和解与慷慨分享


我们常常以为临终患者只是一个“被动病人”,似乎“病人”就应该是“被动的”。但是,问题在于,许多关于当事人的事情,只能当事人自主决定或解决,也只有出自当事人自身的决定,才更有意义、更体面、更有尊严。比如心灵层面的恩怨化解与宽恕忏悔、身体层面的大体捐赠和器官移植、财产层面的债务处理与遗产划分。




心灵层面的恩怨化解与宽恕忏悔,各人的情境复杂,但是,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为当事人创造条件请他去做心灵和解是必要的。比如,兄弟姐妹之间的仇怨,有些一辈子不说话,但是,临终了,要不要和解?有些好朋友发生了误解老死不相往来,如今,离开了,要不要和解?尤其是当事人有愧疚的事情,是否请他给与歉意表达和释怀说出?另外,对于有信仰背景的当事人,是否应协助其做忏悔告解?自然,我们可以代劳,比如事后代为道歉或忏悔。但是,代劳本身就减损了“道歉”或“忏悔”的神圣意义,许多时候,我们不是想听“道歉的话”,而是,期待对方的诚意和姿态;不是想与对方一刀两断,只是想让对方做出某种心意表示。而代劳的话,这层意义完全减弱了。忏悔更是这样,那是灵与灵的沟通,灵魂是独特的,唯一,换句话说,是不可替代的。正因为不可替代,所以,人才有尊严可言。




身体层面的大体捐赠和器官移植。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一般而言,倘若自己无意愿,亲友家属,尤其是子女晚辈很难将其做“捐赠处理”,一来犯忌,二来,于心不忍。这个决定,只能当事人自己做出。而且,也只有源自当事人的自主决定,这样的捐赠才凸显生命的尊严和神圣。而且,这个决定要提前做出,因为临终时倘若神志不清,一来没有做出清醒决定的能力,二来大家很难认定,也许是清醒的、发自内省的自主决定,但是,那样的情境下,大家也很难当真。包括器官移植的问题,比如说角膜捐赠,这些都需要提前处理好,因为相关技术人员还要把握时间上的有效性。这些都应源自当事人自己,而不能有其它人代劳,否则,容易引起非议。




财产层面的债务处理与遗产划分。与当事人身体不同,财产方面,是需要亲友家属共同完成的。首先,不能代劳,这样极易引起非议。所以,还是应出自当事人的自主决定,但是,亲友家属可以给出善意提醒。债务处理,若当事人清醒时就能主动完债,这是令人敬重的。据说苏格拉底去世前,就交待如何给邻居还债。傅雷夫妇共同离开时,也详细交代了雇工佣金、财务处理等事宜。这让人看到体面的人生、悠然而逝,以及伟大的人格尊严。而且,这些只有出自当事人才更有意义,更体面。


经由上述身心灵层面的安顿,我们可以看到当事人并非离去,而只是以另一种方式活着。其尊严令人敬仰,其体面令人追怀。这样,他不仅达成了“安宁疗护”,而且站在了众人之上。这样的人生,值得仰望和致敬。他不仅完成了“生命尊严”的守护,而且成了我们后人致敬、效仿的对象。


生命尊严的存储与预备


安宁疗护之“尊严维护”是生命之事。前面我们已反复提到,安宁疗护是大家共需的,并不限于重症患者。意思是并非一个人未生病时不需要安宁疗护,躺在病床上了就急需要安宁疗护。我们想坚守这样的信念:安宁疗护是贯穿一人一生的,而且是大家可以共享的。我们本文侧重的是重症患者的安宁疗护,但是,我们并不局限于认为只有重症患者才需要安宁疗护。同样的道理,本文侧重直面重症患者的“生命尊严”问题,但是,我们同时坚守这样的信念:生命尊严是贯穿一人一生的,而且是大家共同建构的:第一,“生命尊严”是大家共同参与的结果。倘若只有一个人,或只注目于一个人的“尊严”,那将毫无意义,因为,没有他人参与,一个人无所谓“尊严”和“体面”;第二,“尊严”是生命之事而非死亡之事。“尊严”的获得源自于善待他者的自主行动。我们看到《入殓师》中专业的“化妆技巧”,这固然突显离开时的干净、体面,但很难说“化妆可以赋予一个人尊严”。同样我们也看到史书中记载阿基里斯对赫克托尔的羞辱,但是,赫克托尔的英勇善战还是为自己赢得了尊严,别人的羞辱并不能取走个人行为获得的尊严,正如同一个人邋遢猥亵无信无能,化妆师也无法为其赢得尊严一样。



所以,本文的“安宁疗护”尝试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尝试从习惯上的“被动病人”转换为一种“服务主体”,至少对于一部分“重症患者”应充分尊重其人格独立性,行为自主性。一旦他们的内心主动性被唤醒或被认可,第一,这反而有助于他们身体疾病的治疗,第二,他们可以通过他们的自主行动,赢得医护人员以及亲友家属的尊重。前面我们说过,“生命尊严”不像打点滴那样我们慢慢输送给被动的病人,生命尊严只能通过他们的行动,尤其是善待他人的行动自主获得。前面我们也反复说过,首先,我们应将服务对象作为“人”看待,然后才作为“病人”看待。优先意义上,他是一个应当得到尊重“人”,而且他是一个有自主性的“人”,只有认可这一点,其“生命尊严”才有来源和承载。自然,这是就一般理念意义上说的,下面我们会提到不同情境的复杂性,但是,即便面对没有自主能力的服务对象,只要其意识是清醒的,我们都应首先将其视为一个人来尊重。


“生命尊严”之建构是庄严和神圣的。但是,我们还是要留意这样的事实:生命之事是高度复杂的,尽管语言尽可能简单易懂,但是,生命尊严之事不是那样轻松易得的。毋宁说,生命尊严,是庄严的、神圣的。若可以达成这样的共识,那么就意味着,“生命尊严”需要充分的心理准备、智力投入,自觉的反思学习和智慧品味。这件事本身就很复杂,因此,我无论如何努力,也没办法将它轻描淡写,或者将它写成唾手可得。人生是复杂的、不易的,生命尊严是庄严的、神圣的,需要用心呵护和坚守的。在任何时代,生命尊严都是弥足珍贵的。这也是我们自觉守护、探寻的理由。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太认可“临终阶段”视为人生的“谢幕”;相反,我们尝试提出,生命的告别期,其实是人生的点睛之笔,漫长的人生道路,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的、有尊严的为自己画上句号的时候。没有这一笔,人生是漫无边际和不圆满的。只有用心将这一笔画出来,人生才是完整的。尽管我们看重这一“点睛”之笔,同时我们也认为,人生的其它阶段,比如说“龙体”的勾画、创造是重要的,倘无人生其它阶段的努力,“龙体”是残缺不全的,“点睛之笔”便无处安放,可能只是一个“点”而无法称为“睛”。所以说,生命尊严是庄严的和神圣的,并不意味着,只是躺到病床上,人生才变得庄严和神圣,而是说,整个一生,尤其是在青壮年时就要珍惜生命的庄严和神圣,这样临至晚年,才好下笔。这也是前面说“尊严是生命之事”的真实意义。人生的不同阶段是贯通的,倘若看不到前或后,这样的生命是静止的、僵化的,尊严是有生命的。“安宁疗护”的理念正是要恢复人生的自然面貌、生命的本然特质,这样才有尊严可言。


“生命尊严”之维护当考虑现实问题的直接性和复杂性。最后,我们应看到“生命”作为有机体的复杂性,这也是生命的尊严和神圣之所在。之所以需要认真看待这件事情,正因为有机体生命是极为复杂的,很难找到一个实用手册,对每一种情况都有说明,按部就班就可以。很多时候,许多情境需要直接面对和灵活应对。尽管前面我们提了一些相关理念,但是,针对具体的“安宁疗护”情境,只能用心琢磨,这里没有包治百病的药,只能因人而异。比如,身体照顾方面,有些人有不同的忌讳,这与前期个人的生活习惯有关,比如擦拭身体,换洗衣物,有些人很在意,需要其它人回避,这些都是留意的细节。再比如说,心理层面,有些话只愿意对某些人讲,所以,尽可能找对的人,而不是挖空心思让服务对象说,他不是不愿说话,他只是不愿对你说,说出来反而难受。再比如灵性层面,有人信佛,有人信道,有人信天主,有的只是信老家的山神,这里似乎无法推敲谁的信仰更合理,更不能以粗暴的方式斥之为迷信,而应根据情境,适当予以成全。再比如,和解层面,有兄弟姐妹反目的,或许碍于面子都不愿首先张口,但是,若有和解意愿,创造合适的情境,成全这种和解,则是令人如释重负的。但是,要把握火候,而且不能勉强;要弄清楚,是否真的有和解可能和意愿,避免适得其反。这些都需要用心,人的复杂就是这样,充满偶然、变数,不确定因素太多。只能细致入微,用心呵护,才可能真的达成“安宁疗护”和“生命尊严”。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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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江:《学会生死》,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钮则诚等编著:《生死学》第二版,台北:国立空中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钮则诚编著:《殡葬与生死》,台北:国立空中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尉迟淦主编《生死学概论》,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

沈清松:《探索与展望:从西方现代性到中华现代性》,《南国学术》,2014年第1期

沈清松:《从利玛窦到海德格:跨文化脉络下的中西哲学互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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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新宇:《生命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康韵梅:《中国古代死亡观之探究》,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博士论文,1992

胡适:《不朽——我的宗教》,文载欧阳哲生编:《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胡适与他的论敌》,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年版


作者简介


张永超:北京大学哲学博士(2011),辅仁大学博士后研究(2015),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职于郑州大学哲学系(2011-2018);现任职于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研究方向:侧重于生死学、儒家思想现代转型、中西思想比较(如儒耶“孝悌观”、儒耶“创生”与“化生”、中西思维方式)、知识论与伦理学等;围绕上述问题所撰写论文部分发表于《哲学研究》《哲学与文化月刊》《学术月刊》《哲学分析》《清华西方哲学研究》《南国学术》《中州学刊》等刊物;最近几年集中于李泽厚“巫史传统”研究,尝试探究先秦时期“由巫到史”的“理性化”进程及其认知模型。

已出版专著及部分论文:

《经验与先验:张东荪多元认识论问题研究》(2012中央编译出版社)

《仁爱与圣爱:儒家与基督教爱观之比较研究)(2015辅仁大学出版社)

《天人之际:儒道天人观新论》(2015郑州大学出版社,合著1/2)

《人文关怀论》(201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合著2/3)

《仁爱与圣爱:儒家道德哲学与基督教道德哲学之比较研究》(2018人民出版社,合著)

《天主教与儒家“孝悌”观之比较》,《哲学与文化月刊》A&HCI,2013年第11期

《创生与化生:从起源角度探究中西文明融合的困境及其可能》,《哲学与文化月刊》A&HCI,2016年3期

《中国知识论传统缺乏之原因》,《哲学研究》,2012年第2期

在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哲学现代转型中的知识论问题研究》(14CZX028)

关于本文前期相关研究:

1、《“第一届中国当代死亡问题研讨会”会议综述》,《医学与哲学》,2017年第3A期(Vol38, No.3a, total No.568, P96-97, ISSN 1002-0772 CN 21-1093/R);核心

2、《以“生死问题”的当代面向为视角探究“华人生死学”重建之可能》,《自然国学评论》,第二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8月版

3、《生死伦理》(四万字),载于《日常生活行为伦理学》(2018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20年来两岸学界关于“生死问题”的不同进路及其比较》,《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为“中国当代生死学问题研讨会”(第一届清华大学、第二届广州大学、第三届301医院)主要召集人之一

  

通讯方式: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东部文科实验楼)606室

邮编:200234  电话:86-15890173318

电子邮箱:zhangyongchao@shnu.edu.cn



作者|张永超

文稿整理|韩婧 唐任之慧

编辑|任凯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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