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校务公开”等三个文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3-01-02浏览次数:2942


    校第五届教代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2月30日至31日在徐汇校区进行。2002年的最后一天下午四时会议闭幕。此次教代会上,表决通过了《上海师大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师大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上海师大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校党委书记林樟杰在闭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

    林书记指出,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体现,也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建设校园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推行校务公开就是要调动每一个师大人的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校务公开是让每个师大人有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发言权,人人心情舒畅,从而把学校办好。林书记还对校院两级干部提出要求,他指出,校务公开是政治民主的必然要求。校院两级干部是校务公开的主体,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更主动、认真地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校务公开要有序有效地展开,不搞形式主义,要注重实效,具体要做到四个结合,校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加强民主、提高服务水平相结合;与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相结合;与广纳民意、开拓发展相结合。

    会议期间,代表们听取了杨德广校长的工作报告和刘志钢副校长的财务工作报告,并分组讨论、审议了报告和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