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出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4-29浏览次数:2074


    《上海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于近日出台。该实施细则是在上海市设立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的基础上配比部分资金,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在我校成立了由分管副校长陆建非为组长、国际交流处、财务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处以及相关学院的主管领导为小组成员的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实施领导小组。该小组将每年对获奖学生进行评审。按计划,我校将从今年秋季入学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的留学生中评选A类奖学金获得者4名,从新入学的本科留学生中评选B类奖学金获得者3名以及在其他学历生中评选C类奖学金获得者10名。

    上海市设立的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评审等第分为A类奖学金(全额奖学金)、B类奖学金(部分奖学金)和C类奖学金(优秀生奖学金)三等。(乔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