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社会责任——彭智勇在光明日报发表的文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18浏览次数:1485


        教育与老百姓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无论是国家民族,还是人民大众,对教育的重视都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在这种情形之下,教育尤其应当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对国家和民族负责,对人民大众负责。

         教育的对象是人,“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为人。”因此,教育首先必须对人负责,对受教育者负责。教育是人学,教育要对受教育者负责,就是首先要把学生作为人来对待,应当充满着人性关怀,始终闪耀着人性光辉。教育对人负责,就是应当关注人的能力培养,开启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潜力,“传道、授业、解惑也”。但是,决不能把学生当作盛装知识的容器,当作考试做题的工具。一切为了分数,一切为了考试,一切为了升学,揠苗助长、削足适履,这些做法,都是对人的极端不负责任。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深恶痛绝的,就是那种“教育等于读书,读书等于赶考”的“消灭民族生存力”的恶行。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先哲的这些金玉之言,不仅道出了教育的真谛,更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

        真正的教育,是“照料人的心魄”,是“促进人的灵魂的转向”,是“使心灵的和谐达到完善的境地”。因此,教育对人负责,应当更多地关注人的灵魂塑造。真正的教育,应当是爱的濡染,是美的熏陶,是善的弘扬,是真的追求。陶行知先生曾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这句话,不仅指明了育人的方向,更阐释了教育的责任所在。所以,成功的教育,首先体现在走出校门的教育对象,应当是对社会、对民族、对集体、对家庭,有积极性而无消极性、有建设性而无破坏性、有促进性而无倒逆性的人。教育,应当是向善的,应当是向上的,应当是向好的。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甚至教师教学生作弊,还向学生兜售高考作弊器,这种种行为,是对学生也是对社会的严重不负责任。所以,为人师者,不仅要学高为师,更应身正为范,“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

        人的生命是鲜活的。真正的教育,不应是压抑生命、禁锢生命,而应是珍惜生命、滋养生命、激扬生命、舒展生命,让生命更加灿烂、更加生龙活虎、更加朝气蓬勃。宋代程颐说“有文采以养其目,声音以养其耳,威仪以养其四体,歌舞以养其血气,义理以养其心”。苏霍姆林斯基也曾说“美是道德纯洁、精神丰富和体魄健全的有力源泉”,“教育,如果没有美,没有艺术,那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忽视体育锻炼,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体质普遍下降;因为忽视心理呵护,学生心理疾患日渐增多;因为忽视人文熏陶,学生的内心贫乏冷漠。所以,学校的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健康第一,要通过体育教学,“让学生掌握一至两种伴随终生的体育技能”,提振学生的精气神,“养乎吾身,乐乎吾心”,健康生活一辈子。学校的教育活动,应当具有浓郁的美育氛围,要通过音乐、美术、书法等教学活动,教育和培养青少年拥有完美的人格、健康的情感、美好的心灵。

         教育是社会意志的体现者,肩负着按照社会要求塑造人的使命。教育对社会负责,就必须体现社会意志,必须为社会发展服务。这既是教育的根本宗旨,也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勿庸讳言,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教育存在着许多值得反思的现象,出现了过分功利化的倾向,忽视了必要的社会价值追求。比如,对学校发展的商业化运作,学校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办学效果评价的简单化,师生关系的物质化,这些功利化的做法不仅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更为危险的是给社会埋下了一个又一个毒瘤。始终坚守社会核心价值,成为社会伦理的向导、人类良知的灯塔,充分发挥教育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这不仅是教育的责任,也是教育的良知。

        为社会发展与变革服务,为社会进步与繁荣作贡献,是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愚昧与迷信,消除贫困与落后,减少犯罪,消除不平等不公正,都是教育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对社会负责,就是要以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教育不公必然祸及社会。教育的效果既具有现实性更具有未来性,教育对社会负责,就是要通过对人的培养从而实现为社会现实与长远利益服务,不能一味追求眼前效果,急功近利,而忽视未来效果。当前,切实解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等等,都是教育对社会尽责的重要内容。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教育唯有肩负责任,方能不辱使命。(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来源:《光明日报》200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