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的官办“人造节”,搞得太多了!“人造节”的设置,多是拍脑袋拍出来的,随意、草率得很。而且,与“人造景观”一样,许多“人造节”是一些地方官员的“政绩工程”,这就不免互相攀比,作秀造势而劳民伤财。清理“人造节”现在已被提到“廉政”一个组成部分的高度,这很有必要
最近中纪委牵头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清理摸底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清理、减少过多过滥、劳民伤财的节庆活动等。这是一个针对性很强的警示和行动。笔者以为,在清理的同时,对于节庆活动的概念、举办思路,我们也应该好好作一番梳理。
节庆活动本该是很讲究“节奏”的
在我们的传统里,祖先们过日子,隔一段时间安排一个节,是很讲究“节奏”的。正月一、三月三、五月五、七月七、九月九,平均每两个月安排一个大节,加上两个圆月之时的节庆(清明、中秋),一年总共七个大节;中间另有几个小节,如二月二龙抬头、六月六晒衣节等,可过可不过,所谓“不拘小节”。这些节日和节庆活动的设置,一与农耕节气有关,一与人们的劳作与歇息有关,人的劳累和压力积累到一定程度,需要释放、宣泄一下,需要放松、狂欢一下,人与人之间也需要沟通、联络一下,抒抒情、撒撒欢,调节调节人际关系——“调节”就是“节调”,用节庆来调和人的情绪和情感。所以,节庆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既必不可少,但也并不是越多越好,就像一根竹子,没有“节”不成其为竹,而密密麻麻都是“节”,也绝不是好的、有用的竹子。
现在中国的情况是:近20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的官办“人造节”,搞得太多了!在一些地方,“人造节”与“人造景观”一样让人头疼。据网上统计,中国各地林林总总的节庆活动,已经多达8000到1万!而多数“人造节”还不是一天完事,一搞就是三四天、一礼拜,加上事先筹备、事后总结之类的繁文缛节,让许多人围着动口不动手的几个官员折腾,着实扰乱了正常的生活与工作。
“人造节”成了多而滥的“政绩工程”
“人造节”的设置,多是拍脑袋拍出来的,随意、草率得很。“豆腐节”、“板栗节”……甚至“裤子节”,卖什么吆喝什么。这样的“节日”,其实是当地特产的推销活动,或者就是给展销会、订货会换了块时髦的牌子,所以名称非常“物质”,内容也很功利,跟节庆活动主要是精神、文化生活的本意和内涵,已相去甚远。
而且,与“人造景观”一样,许多“人造节”是一些地方官员的“政绩工程”,以此来展示自己所谓的魄力和能力,这就不免互相攀比,作秀造势而劳民伤财。甚至有的地方找不出什么真正的特产,也强行“发掘”巧立名目造个“节”,这就是只顾“搭台”而不管“唱戏”,或者说不管“经济唱戏”而只顾让官员们粉墨登场了。至于趁办“节”之机请客送礼拉关系,讨好上级,则是在制造腐败浪费的温床。
如果说“人造景观”是空间上的赘瘤,那么“人造节”就是时间上的赘瘤。
清理节庆活动首先应该听听民意
清理“人造节”现在已被提到“廉政”一个组成部分的高度,这很有必要。接下来的问题是:清理的标准是什么?
我觉得,首先应该听听民意——哪些节庆活动是老百姓喜欢的,哪些是百姓“讨厌”的,这就可以泾渭分明、一目了然。一般来说,那些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节日,在其设立之时,一定不只是按照“长官意志”办事,而是把民众的意愿捏合在里面了;而百姓厌烦的,不用说一定是扰民、损民、强迫民意的。武汉的汉南郊区有一个“甜玉米节”,前些年有传言要取消,当地的农民不干,说宁可不过其他节,也一定要保留这个节。农民们对于“甜玉米节”的参与度非常高,玉米知识趣味抢答、玉米饼制作、玉米工艺品制作等,各项活动从策划到实施,都是他们自己在搞,很快乐也很有收获。而且,因为真正是农民自己办节,费用不大,据说一年花10万元左右就可办得红红火火。这样的民间节日,怎么能取消?
至于一些地方节庆活动太多太滥,我认为,把有些在时间上临近的节日互相归并、嫁接,是个值得一试的办法。一些节庆当年在设置时,时间选择欠考虑,没能择取有悠长历史、文化内蕴、有历史人物或故事附丽的日子。如今在摸底、清理中,对那些影响已经很大、人民群众喜好的节庆活动,正好乘此机会把时间挪一挪,挪到传统节日的时辰上去,这样,既可以增加这些“人造节”的内涵分量,又能促进传统节日的活态保护与现代发展,一举两得、双赢互利。如不少地方都有“桃花节”,就可以考虑归并到清明节——在古代,清明节正巧有个别名叫“桃花节”。过去清明不放假,一些地方另设桃花节,如今情况有变,两节合并,名之曰某地“清明桃花节”也未尝不可。与此相似,也可以有某地“清明风筝节”等等。这样就不会架床叠屋、“节”外生枝了。另外,德国一个电子音乐狂欢节上发生踩踏事件、死伤数百人的悲剧,是全世界都要接受的教训,我们节庆活动的策划组织、安全保卫工作,一定要做得慎之又慎、万无一失才好。
最近中纪委牵头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清理摸底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清理、减少过多过滥、劳民伤财的节庆活动等。这是一个针对性很强的警示和行动。笔者以为,在清理的同时,对于节庆活动的概念、举办思路,我们也应该好好作一番梳理。
节庆活动本该是很讲究“节奏”的
在我们的传统里,祖先们过日子,隔一段时间安排一个节,是很讲究“节奏”的。正月一、三月三、五月五、七月七、九月九,平均每两个月安排一个大节,加上两个圆月之时的节庆(清明、中秋),一年总共七个大节;中间另有几个小节,如二月二龙抬头、六月六晒衣节等,可过可不过,所谓“不拘小节”。这些节日和节庆活动的设置,一与农耕节气有关,一与人们的劳作与歇息有关,人的劳累和压力积累到一定程度,需要释放、宣泄一下,需要放松、狂欢一下,人与人之间也需要沟通、联络一下,抒抒情、撒撒欢,调节调节人际关系——“调节”就是“节调”,用节庆来调和人的情绪和情感。所以,节庆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既必不可少,但也并不是越多越好,就像一根竹子,没有“节”不成其为竹,而密密麻麻都是“节”,也绝不是好的、有用的竹子。
现在中国的情况是:近20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的官办“人造节”,搞得太多了!在一些地方,“人造节”与“人造景观”一样让人头疼。据网上统计,中国各地林林总总的节庆活动,已经多达8000到1万!而多数“人造节”还不是一天完事,一搞就是三四天、一礼拜,加上事先筹备、事后总结之类的繁文缛节,让许多人围着动口不动手的几个官员折腾,着实扰乱了正常的生活与工作。
“人造节”成了多而滥的“政绩工程”
“人造节”的设置,多是拍脑袋拍出来的,随意、草率得很。“豆腐节”、“板栗节”……甚至“裤子节”,卖什么吆喝什么。这样的“节日”,其实是当地特产的推销活动,或者就是给展销会、订货会换了块时髦的牌子,所以名称非常“物质”,内容也很功利,跟节庆活动主要是精神、文化生活的本意和内涵,已相去甚远。
而且,与“人造景观”一样,许多“人造节”是一些地方官员的“政绩工程”,以此来展示自己所谓的魄力和能力,这就不免互相攀比,作秀造势而劳民伤财。甚至有的地方找不出什么真正的特产,也强行“发掘”巧立名目造个“节”,这就是只顾“搭台”而不管“唱戏”,或者说不管“经济唱戏”而只顾让官员们粉墨登场了。至于趁办“节”之机请客送礼拉关系,讨好上级,则是在制造腐败浪费的温床。
如果说“人造景观”是空间上的赘瘤,那么“人造节”就是时间上的赘瘤。
清理节庆活动首先应该听听民意
清理“人造节”现在已被提到“廉政”一个组成部分的高度,这很有必要。接下来的问题是:清理的标准是什么?
我觉得,首先应该听听民意——哪些节庆活动是老百姓喜欢的,哪些是百姓“讨厌”的,这就可以泾渭分明、一目了然。一般来说,那些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节日,在其设立之时,一定不只是按照“长官意志”办事,而是把民众的意愿捏合在里面了;而百姓厌烦的,不用说一定是扰民、损民、强迫民意的。武汉的汉南郊区有一个“甜玉米节”,前些年有传言要取消,当地的农民不干,说宁可不过其他节,也一定要保留这个节。农民们对于“甜玉米节”的参与度非常高,玉米知识趣味抢答、玉米饼制作、玉米工艺品制作等,各项活动从策划到实施,都是他们自己在搞,很快乐也很有收获。而且,因为真正是农民自己办节,费用不大,据说一年花10万元左右就可办得红红火火。这样的民间节日,怎么能取消?
至于一些地方节庆活动太多太滥,我认为,把有些在时间上临近的节日互相归并、嫁接,是个值得一试的办法。一些节庆当年在设置时,时间选择欠考虑,没能择取有悠长历史、文化内蕴、有历史人物或故事附丽的日子。如今在摸底、清理中,对那些影响已经很大、人民群众喜好的节庆活动,正好乘此机会把时间挪一挪,挪到传统节日的时辰上去,这样,既可以增加这些“人造节”的内涵分量,又能促进传统节日的活态保护与现代发展,一举两得、双赢互利。如不少地方都有“桃花节”,就可以考虑归并到清明节——在古代,清明节正巧有个别名叫“桃花节”。过去清明不放假,一些地方另设桃花节,如今情况有变,两节合并,名之曰某地“清明桃花节”也未尝不可。与此相似,也可以有某地“清明风筝节”等等。这样就不会架床叠屋、“节”外生枝了。另外,德国一个电子音乐狂欢节上发生踩踏事件、死伤数百人的悲剧,是全世界都要接受的教训,我们节庆活动的策划组织、安全保卫工作,一定要做得慎之又慎、万无一失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