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最害人--胡国华老师接受《光明日报》专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27浏览次数:1977


        近来,食品添加剂成了社会大众关心的热点。我校生环学院教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胡国华博士长期从事食品添加剂研究,6月13日出版的《光明日报》刊登了该报记者对胡老师的专访,现转载如下

  上海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的胡国华博士,一直在研究食品添加剂问题。他介绍说,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的一类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等。
  食品添加剂中有一个类型,叫“复合食品添加剂”,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经物理混匀的食品添加剂。有时候“复合”在一起的添加剂类型可达十几种,它们按照一定比例复合在一起,共同为食品服务,但其中的每一种添加剂都必须是国家允许使用的,并且要有共同的使用范围,否则就是违法。这种产品在国外早就流行,例如食用香精就是复合食品添加剂。
  复合食品添加剂主要包括复合营养强化剂、复合防腐保鲜剂、复合抗氧化剂、复合香料、复合增稠剂、复合凝胶剂等。单一的食品添加剂,通常达不到食品生产的要求,例如,增稠剂卡拉胶,要达到果冻的生产要求,必须要和魔芋精粉,配合在一起,才能达到保水的效果。
  胡国华说:“最近一段时间的大量食品安全事件,除了上海的‘问题馒头’事件,属于食品添加剂的滥用外,其他大部分是让食品添加剂‘背了黑锅’,引发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涉及到了整个添加剂行业。如果不积极干预,食品添加剂行业将面临危困局面。而在这时候,大量的国家标准无法及时出台,导致整个行业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
  胡国华呼吁大家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很多人以为,只要是添加在食物里的,都是食品添加剂,这是一定要消除的误会。在我国,只有列入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名单中的产品,才可以被称为食品添加剂,除此之外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均为非法添加物。当前,部分消费者和媒体对食品添加剂产生了一些误解,将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的非食用添加物当成食品添加剂,将近年来频发的因为非法添加了非食用添加物,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归咎于食品添加剂。其实,这是冤枉了食品添加剂。合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相反,食品添加剂能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食品添加剂可防止食品氧化和变质,保持食品营养价值,提高食品品质和功效,这些都使食品的安全水平得到提高,对消费者的健康是有利的。”
  胡国华说,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无论添加的数量多少,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都是违法行为。近年来出现的“三聚氰胺”、“苏丹红”、“孔雀绿”、“吊白块”和“红心鸭蛋”等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甚至在食品中添加农药、兽药等个别极端行为,都与食品添加剂无关,因为它们都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个别人或企业唯利是图、目无法纪、缺乏良知所导致的。
  某些食品生产企业为了迎合少数消费者对添加剂有误解的心理,在食品包装上隐去食品添加剂,甚至写上“不含防腐剂”、“不含任何食品添加剂”等字样,这不但是误导消费者,并且这样的包装标示违规违法。事实上,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很难做到不使用任何添加剂。商场的货架上除了纯净水等少数几种食品不用食品添加剂外,绝大部分的食品都用了添加剂,同时消费者的一日三餐中或多或少也都含食品添加剂。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发生过一起因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
  (本报转载自《光明日报》)